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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白鹭湿地观光项目外部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及工程结算审核

作者: 发布于:2023-3-28 11:35:17 点击量:

1. 招标条件

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白鹭湿地观光项目外部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由赣行审备〔2023〕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白鹭湿地观光项目外部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及工程结算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

2.2项目概况:白鹭湿地观光项目外部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宋庄镇,起点位于渔港大道,终点为白鹭公园北大门西侧,全长约2.75km,其中南北老路段约0.82km,范河大堤段1.93km,红线宽度7.5m,工程总投资约2650万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

2.3招标范围:白鹭湿地观光项目外部道路改造工程涉及的所有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工作。

2.4服务内容及计划服务期限

从项目开始启动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跟踪审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方案估算咨询、商务分析、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各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及竣工结算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发包人验收合格为止。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全过程跟踪审计中的工作底稿等所有相关资料。

服务期限:12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另:政府部门审计时应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

2.5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建安费暂按1500万元计取,本项目要求按费率报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报价按照《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40%—60%报价,跟踪审计费用仅计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基本费和驻场费,竣工结算审核仅计取工程结算审核的效益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作无效认定,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2022年09月至2023年02月(近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其它要求:

3.7.1本工程遵照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3投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7.4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报名截至时间

4.1报名截至时间:2023年3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报名地址: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3报名需要的材料: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必须凭以下材料的【(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拟报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6)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09月至2023年02月)】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及上述材料的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并每页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4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赣榆区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1525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若出现最低价报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情况,将采取答辩或书面考试形式进行二次选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518—80203309


白鹭湿地观光项目外部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及工程结算审核(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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